臺灣國民年金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國保),不同於世界其他先進國家的公共年金制度涵蓋全民或某些特定範圍的就業者,是專以「未就業者」或「無工作者」等弱勢族群為對象所設計,臺灣的國保在全球年金制度發展史上,是首創的制度型式。雖然國保制度設計與國際潮流發展趨勢迥異,但確實對未就業人口-如家庭主婦、25歲以上學生、失業者等-發揮社會保障功能,提供年金(老年、遺屬、身心障礙)與給付(生育、喪葬)保障。
國保的實施,是建構臺灣「全民皆有年金保障」的最後一哩路。因此,維持該制度的永續運作,是一個全體國人都應重視的議題。
國保制度的延續關鍵,在於有無「足夠的」有繳費能力的被保險人,來維持年金穩定,實現全體被保險人的風險分攤和資源分配,同時能夠因應整體社會結構轉型與個人生命歷程轉變,扮演好社會互助與風險分散的功能。
依據勞保局近期統計, 105年12月底的國保被保險人數為342萬5,216人,被保險人平均年齡為44.91歲。各項保險支出中,以「老年年金」支出比例最高,約佔86.13%;依次為「遺屬年金」約佔8.2%;「喪葬給付」約佔3.2%;「生育給付」約佔1.66%;最少者為「身心障礙年金」約佔0.7%。從上述可見,「老年年金」為國民年金保險的最主要支出項目。
此外以近五年的支出成長率而言,則是以「生育給付」成長率最高,約為118.6%;其次為「老年年金」,約為22.13%。
國保制度自民國97年10月開辦以來,以發展趨勢而言,呈現被保險人數下降、繳費率遞減的趨勢。以人數而言,對照開辦初期預估被保險人數450萬餘人,已足足減少約100萬餘人。以繳費率而言,每年繳費率持續遞減,平均繳費率約49%。
繳費率持續遞減的原因之一,在於國保「柔性納保」本質以及「可無息緩繳保費的十年寬限期」。由於國保的加保程序是由勞保局依加退保狀況主動篩選,因此被保險人數的減少,與繳費率的低落是一體兩面。後年(民國108年)1月,對於開辦時即為被保險人的「十年補繳期」即將屆滿-
目前制度設計對仍未繳納者,規範下列因應措施:
綜合以上說明,對於國保,被保險人還是應該按時繳納,或在十年寬限期內繳清,才能完整累積國保年資,獲得「保障即時、給付確實、快速回本、防患未然」的保障權益。如有一時無法負擔保費的情形,也可以透過分期繳納等彈性方式,如期繳費。
國保是政府規劃對未加保軍、公教、勞、農保等保險的人口,所提供的基本保障。在「普遍照顧」及「基本社會權」的保障原則下,提供老年年金、遺屬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生育給付、喪葬給付等。其中特別是民國100年起增加的生育給付,提供2個月的給付,對被保險人以女性居多的國保制度而言,意義非常重大!其次,對因意外傷病所導致的失能者,也給予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提供依其保險年資計算,每滿一年,按其月投保金額發給1.3%之月給付金額,並有最低的基本保障金額新台幣四千元,對發生障礙事故者提供適切基本年金保障。
國保制度提供多元保障,涵蓋範圍廣,不僅個人一生中可能面臨的重大風險,還顧及最親近的家人。特別國保是全球少有,專以「未就業者」或「無工作者」等弱勢族群為對象所設計,是獲得社會安全保障的重要互助機制。若您、或者您的家人是國保被保險人,請您務必正視如期繳費的重要性,為自己與家人帶來最完整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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